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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的通知
来源:晋商大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11-29 00:00:00

各市、县委,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在全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是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有利于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惠企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进一步畅通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的沟通联系,有利于带动全社会形成尊敬民营企业家、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对于促进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建设,为全省转型发展凝聚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1.畅通联系渠道。通过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的联系,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关心民营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识;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党委、政府了解情况、科学决策、加强联系和沟通的重要渠道。

  2.推动政策落实。在联系中及时向企业传达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家和我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在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近距离感知企业家对政策措施和营商环境的真实感受,保证各项政策和惠企措施真落实、不变形、不走样。

  3.扩大联系的覆盖面。以结对企业为桥梁、纽带,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广大民营企业中,树立“亲”“清”的鲜明导向,广泛同民营企业家交朋友、听真话,推动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让全省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感受到“是自己人”,把更多的企业家团结到党和政府周围,凝聚到我省转型发展的进程中来。

  4.发现和反映问题。了解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倾听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发现发展环境中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研究行业或民营企业领域共性问题,找准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症结,向同级党委、政府和相关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不直接包办代替。

  5.指导民营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在联系企业的同时,主动关心、了解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效融合,用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有关事项

  1.联系的范围为省、市、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省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2家民营企业。市、县级领导干部根据各地实际确定联系民营企业数。各级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一般不重复。

  2.联系形式为入企走访调研、与企业负责人谈心、召开座谈会多种形式。

  3.省级领导干部走访民营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作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内容,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报告落实情况。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不参与、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增加企业负担,不搞形式主义。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在企业办私事、谋私利。

  5.遇到领导干部工作变动等情况,所在办公厅(室)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省、市、县三级确定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名单后,向社会公布。


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