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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晋商的不断创新与转型发展
来源:晋商大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5-22 00:00:00

  【作者简介】

  张正明,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晋商文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享受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名誉院长、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顾问、晋商文化基金会顾问,国家图书馆文苑讲座教授、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研究所招聘学者、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晋商兴衰史》主持人。研究方向为明清经济史,出版著作有《山西工商业史拾掇》《明清晋商及民风》《山西商帮》等。

  专家视角

  晋商称雄明清商界,一条重要经验就是不断创新与转型发展。大体说来,在明清500年间晋商有过四次重要的转型发展。

  抓住明代开中制机遇,晋商兴起于明初。

  明初为防止蒙古各部南下扰边,在长城沿线设九边镇,驻有83万余军队,这么多军队,解决军饷是大问题。为此,明政府推行了一种开中制。《明史·食货志》载:“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即商人向各边镇军队输纳粮食等军需物资后,可获取贩盐专利。因为盐是专卖品,贩盐可获取暴利。山西位处长城之下,有远见的晋商便以“极临边境”的地理优势,捷足先登,集粮盐商于一身。尤其是实行商屯制以来,晋商“自募民耕种塞下,得粟以输边,有偿盐之利,无运输之苦”往往获大利,明人胡松说:“夫一引得白银六钱,积而千引,则可坐致六百金,万引则可得六千金。”山西从此涌现出许多富商,如洪洞李氏“以财雄里中,而月峰公起为边商”,蒲州(永济)范世逵“自开中以来……往往谋大利”。于是,晋商兴起于商界。

  明中叶晋商的三个战略转移。

  明弘治五年(1492)叶淇变法,将开中纳粮改为纳银,开中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此商屯解体,在边镇营运之商日趋衰落。晋商审时度势,及时转型。一是转为内商,即到内地各盐区营运。如扬州是淮盐集中地,嘉庆《江都县志》卷12载:“明中盐法行,山陕之商縻至……秦晋商人势力最大”。在长芦盐区,晋商展氏为“世商”。明人王世贞说:“蒲州(张)四维父盐长芦,累资数百万,而(王)崇古盐在河东(今运城盐池),相互控制二方利”。二是由粮盐商转为多业经营。经营棉布业,清人褚华说:“明季从六世祖赠长史公,精于陶猗之术。秦晋布商皆主于家。门下常客数十人,为之设肆收买”;经营丝绸业,明人张瀚说:“秦、晋、燕、周大贾,不远数千里而求罗绮缯帛者,必走浙之东也”;经营茶业,安徽《霍山县志》载:“土人素不辨茶味,惟晋、赵、豫、楚,需此日用,每隔岁,千里挟资裹粮,投牙予质”;经营颜料业,天启《赣州府志》卷3载:“城南之人,种蓝种靛,西北大贾,每岁一至”,西北大贾即指山陕大商;经营煤炭业,《娱目醒心编》载:明代景泰年间,太谷商人房氏往北京贩运煤炭获利10万银两;经营铁货业,明人王崇古说,大同马市的潞锅,很受蒙古牧民喜爱;经营木材业,明代晋商木材的贩运很活跃,嘉靖初年,山西巨商伐采皇木获银30万两;经营烟草业,同治《衡阳县志》卷11载:明中叶山陕大商,以烟草为货者有九堂十三号,每堂出入资本岁十余万金;经营药材业,明崇祯五年(1632)晋商泛海往日本贩运人参,价值十万金。此外油、纸张、干果、杂货、铜、锡、烟袋等都是晋商经营的商品,在北京的晋商为此设立了山西“临襄会馆”“临汾东会馆”。三是活动地区由开中地区向全国各地发展。明代实施开中制时,晋商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北方边镇和各大盐区。明中叶以来,随着经营范围的扩大,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都留下了晋商的足迹,明人张四维对蒲州(永济)人外出经商地区,概括为“西到秦陇甘凉瓜鄯诸郡,东南达淮海扬越,西南则蜀”。此外,晋商还到海外经营,明人谈迁说,崇祯年“有贾舶私贩日本……其贾多晋人”。

  晋商经营资本的新发展。

  入清以后,随着国家的统一,政治局面相对稳定,社会商品经济发展,晋商把握商机使经营资本有了新的发展。其一是活动区域。明代晋商基本上是“半天下”。清代晋商活动地区大大扩大,时有“遍天下”之称。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华北到处都有晋商足迹,北京、天津、汉口、南京、苏州、广州等商埠是晋商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北部蒙古地方,随着清政府对旅蒙商业限制的逐渐放松,晋商以归化城(呼和浩特)、张家口为基地,逐渐垄断了旅蒙商业。晋商还把目光投向国际贸易,恰克图是与俄商贸易的北方国际商城,清人松筠《绥服纪略》称:“恰克图贸易商民皆晋省人”。晋商走出国门,足迹走到了俄国、日本、中亚地区。其二是形成商帮,即以地域和血缘关系为纽带、以商业会馆为标志。晋商会馆遍布全国各大商埠、集镇,多达三四百处,会馆作为“联乡情”、维护同乡、同行业商人利益的组织,形成了地方性商人集团。其三是经营资本出现近代股份制形式。晋商股份制是在明代贷金制、伙计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银股扩大了资本,通过身股把商号的经营与员工的利益联系起来,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

  晋商金融资本的产生与发展。

  金融资本是经营资本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换言之,也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产物。清代嘉道以来,随着商业业务的扩大,镖局运现已不能适应社会需求。善于审时度势的晋商,于清道光初年首创山西票号,标志着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具有近代意义的金融资本。山西票号从货款汇兑,到解决商号间资金调拨和结算,进而存放贷款,已经具有早期银行的性质。到光绪九年(1883)山西票号已经有30家,遍布全国各大商埠,并在朝鲜新义州、韩国仁川、日本大阪、神户、横滨、东京设立了票号(银行)。晋商于19世纪20年代初创立山西票号,在中国金融界活跃了近一个世纪,并一度“执中国金融界牛耳”,对我国19世纪20年代以后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积极的作用,开创了我国近代银行之先河。

  总之,善于审时度势、抓住时机,不断创新和转型发展,是明清晋商成功之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