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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
来源:晋商大会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5-05-18 00:00:00

     为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省将开展山西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本次申报的集中受理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20日,需要注意的是,申报内容必须客观、真实,如存在虚假内容,将一票否决,申报无效。省科技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认定。

    按照要求,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需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其实际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并每年向省科技厅上报相关统计数据。同时要求单位内的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且创业中心的资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创业中心自身拥有15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此外,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需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技术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应达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要占2/3以上,在创业中心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专业技术孵化器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在10家以上。(李美华)